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 2023 年度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审
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
四、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
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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