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 13 楼会议
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董事贾洪文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资料,
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发表意见如下:
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题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签字:
贾洪文 霍宗杰 姬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