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
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806,955.1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85,695,193.39 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
股本 100,666,66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266,666.8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806,955.17 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 186,848,242.73 元,上市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总额为 40,266,666.80 元(含
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67%,低于 30%,具
体说明如下:
(一) 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电子控制模块是以自研芯片为基础,结合不同场景应用需求
开发而形成的专用模块,隶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目前主要应用于民用爆破领域,
并可拓展应用于地质勘探、石油开采、应急管理与处置、新能源汽车安全系统等
领域。
在民用爆破领域,电子控制模块是电子雷管的核心组件,经过多年的研发、
验证和工程应用,电子控制模块和电子雷管相关的技术水平逐渐提升,目前,电
子控制模块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爆破效率经过了大量工程应用验证,电子雷管也
从早期的大型矿山开采的小范围应用,拓展到隧道掘进、高速路基开挖、楼房拆
除爆破、金属矿小断面、煤矿爆破、地质勘探等一般爆破场合的大量应用。
电子控制模块细分行业的主要特点包括:涉及多种技术融合应用,技术要求
高;监管部门与下游客户对产品要求高,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需要大量实际
工程应用验证,产品成熟周期长;作为基础性行业的核心组件,影响范围较广。
(二) 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电子控制模块、起爆控制器、放大器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根据
上游领域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特点,公司向晶圆制造企业采购晶圆后,将封装测试、
贴片组装等生产制造环节委托给外部加工商完成,在公司内部自主完成的生产环
节主要为起爆控制器的软硬件总装及相关测试。
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均具备成熟、稳定的模式,与产业链
上下游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模式成熟。公司依托成熟的业务模式,业务规
模、行业地位逐步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三) 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822,507,300.20 亿元,同比增长 6.71%,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806,955.17 元,同比上升 5.24%,公司经营情况和
偿债能力良好。
鉴于公司正在积极开发爆破专用电子控制模块海外市场,以及对地质勘探、
石油开采、应急管理与处置、新能源汽车安全系统等领域的拓展,公司需保持充
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更好地为股东提供长期
回报。
(四)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发展战略等因素后,公司留存的未
分配利润将用于加大研发投入,对产品结构更新升级,以提升市场空间;拓展核
心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
平,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五)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
便利
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
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
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
安排,并借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
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