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08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
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战略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
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
致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
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
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
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不在公
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连,是
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
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