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禾致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对诺禾致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12,95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2,374.86 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769,625.14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
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对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4 号)。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 号),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6,000,000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6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开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0,398.63 44,976.96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及相关公开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天津武清)
诺禾科技检测服务实验室项目 (北京天竺
保税区)
合计 229,157.70 32,760.86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9,9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
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用于质押。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9,9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详
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 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詈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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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赵陆胤
飞三
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