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珍
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
表决了以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公 司 202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 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审 计,报 告期 内公司 实现营 业收入
升5.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
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定;
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
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64,502,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
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
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
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
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
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及监督充分有效。(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 公 司 202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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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
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 于 拟 续 聘 2024 年 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权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值业务的议案》
《 关 于 开 展 商 品 期货 、 期 权 套 期保 值 业 务 的 公告 》 详 见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的票据池业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
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
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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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