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通过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
长罗维满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77,257,120.9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28,207,778.01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
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 SD-I-02-05-02-06-01 地块”。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