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福冬)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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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祝福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
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及运作程序更加规范。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时间
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期末,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福冬,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会计
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专家志愿者,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科技评审专家,东莞
市质量评审专家。曾工作于华东地质学院(现东华理工大学),现就职于东莞理工学院经济
与管理学院,现任农工党东莞理工学院支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兼任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
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 5 次,实际出席 5 次,没有委托出席
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
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均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董事会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司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3 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核了内审小组提交的关于下属企业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财务数据等的内部审计报告,确保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财务数据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
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
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重视与中
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联系。
  (七)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如参加年度工作总结会、走访公司总部和地产公司经营
场所等,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4 月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
与子公司及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对外担保,不存在
逾期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
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续
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进行了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的聘任,本人作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对聘任高管
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聘任相关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
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
和支持。
                           独立董事:祝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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