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 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家数 62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 家。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管措施 3 次,12 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 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春荣
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翔楼新材(301160)、和顺电气(300141)、安洁科技(002635)等,具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新涛
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金时科技(002951)、明志科技(688355)、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公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
新美星(300509)、盛德鑫泰(300881)、千红制药(00255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在执业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年报审计中未关注
账款函证程序不到位,受到江苏监管
局出具警示函措施一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
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年度 变动幅度>20%原因
项目 说明
年报审计 80 万元 80 万元 —
内控审计 30 万元 30 万元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
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 2024 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
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