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以及《湘
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25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履历、专业背景如下:
马理,男,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教授与博士生导师、德国奥尔登堡大学客座教授等。现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湖南大学岳麓学者,株
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必须保持
独立性要求。本人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
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存在。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及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主动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
缺 投票情
本年召开 亲 委
本年应参加 席 况
姓名 董事会 自出席 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 ( (反对
次数 (次) (次)
次) 次数)
马理 10 1 1 0 0 0
本年召开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 缺 席
姓名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席 出席 (次)
(次) (次)
马理 3 0 0 0 0
注:本人于2023年12月25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后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任职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
议。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任职后始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深入了解相关资料和信息,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了独立、公正的评判。在提
出独立意见时,坚守原则,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后通过多种沟通方式,包括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电话、以及邮件等,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以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监察工作情况以及潜
在的风险,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本人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准确地传达,以确保本人充分掌握会议信息。这些举措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
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有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重点关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等重要事项,从有利于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相关决策、
执行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判断,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聘任潘琼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柴建尧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未发现史建明先生、潘琼女士、柴建尧先生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三人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
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任职后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投资项目等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
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治理状况;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
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本人的履职给
予了支持与配合。2024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
规则》等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继续坚守诚信和勤勉的原则,依法履职,
努力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为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