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苏浩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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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邱苏浩)
  作为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
本人能够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
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
职情况如下:
  邱苏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 年 6 月出生,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邱苏浩先生历任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山西大区总经理、安全环保总监、副总裁兼海南大区总经理,
国环股权投资基金投委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3 年度报
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包括 2022年度定期会议)。
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等共计
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
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
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姓名                          表决情况
        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邱苏浩       8     8    0      议案全部同意
                     (包括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会议参加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邱苏浩            7           7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
员,能够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整体运营
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提出建议。2023 年度,本人参与相关专门委
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会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次数      议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       1
  邱苏浩      提名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7       7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均仔细审阅会议议案,认真分析和
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
料,为会议决策作了充分准备;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
详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负
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
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及时
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推动各项议案有效落实。
  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
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审议每项议案,深入参与
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
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并进行投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对上
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
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未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听取了管理层对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始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确保了公司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列席公司召开的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2023 年,本人共参加公
司常态化组织的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 2 次,并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中
小投资者的提问。
  (五)现场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
况、公司战略以及内控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为便于与公司沟通,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服务机构,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
制、信息反馈等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调研,通过实地考
察和座谈会,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并在调研后,及时梳理形成
了调研会议记录和调研报告。参加公司组织的外部董事事前沟通会 3
次,在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与公司充分沟通
相关内容,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此外,认真关注报纸、网络
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媒体报道。2023 年,本人现场工作
时间及工作内容等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
容,会后严格落实,对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
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业从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
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经过对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聘任的总裁的个人履历及相关材
料进行认真审阅,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总裁的提名、聘任、审议
及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及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事前沟通、现场调研、通讯访谈、材料审议、专门会议等方式,进一
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
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工作,诚信履
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及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邱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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