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作为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纪刚、宋伯庐、邱苏浩组成,其中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谢纪刚担任主任委员。相关具体事务办理及工作开
展,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专门制度。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程序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做出了规范。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主要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了解公司经营以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明
确了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情况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中材节
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
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
议案》共 12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自评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
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接受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中材
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
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共 4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
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
见面会,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审
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通过对
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客观评估,我们认为中兴华所规模较大,具有
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确
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多方听取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
协调工作,以求达到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
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
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效进行,提
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员会的作用,重点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所属企
业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继续加强与公司审计及财务部门的沟通以及对外财务信息
的审核及披露的管理,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错漏和误导性
陈述;
(三)继续加强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完善的工作力度,
推动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转的有效性
进行全面切实的评估,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和风险
管理能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谢纪刚、宋伯庐、邱苏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