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 内控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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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4BJAB2B0318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北京君正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北京君正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北京君正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BJAB2B0318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君正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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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正集成电
路(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君正时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芯楷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
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管理。
  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
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稳定、
持续发展。
 (2) 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部门,各职能部门
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调
查、研究、分析和评价等方法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高
效运行和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4) 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 “计算+存储+模拟”的产品战略和全球化发展的市场战略,不断积累计
算技术、AI 相关技术、存储器技术、模拟技术和互联技术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持续
提升核心领域的技术水平;同时把公司在计算和 AI 领域的优势与存储器和模拟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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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竞争力相结合,积极布局与拓展汽车电子、工业、医疗、安防监控、智能物联网等
重点应用领域,使公司在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得到有效强化,将公
司打造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5) 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规范了人力资源的招聘
与解聘、培训、考核与晋升、薪酬分配、福利、考勤等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努力建立
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团队精神。
 (6)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公司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一贯坚持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并重
的策略,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定期组织团队活动及合作训练,使企业的文化及价值观
更加深入员工心中,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可程度,使员工更具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有效识
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做到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
款、筹资与投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管理等生产经营环
节,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控制体系。
  (1) 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详细的职责分工,并明确分配权限与责任。配
备合适的人员,以保证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 授权审批控制
  授权审批按其形式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分别对办理常规业务和例外业务进行
权利、条件和责任的规定,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层次、责任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必
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3) 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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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
职责分离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
  (5) 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了绩效考评制度,对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
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职、解聘等的依据。
  (6) 应急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加强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
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
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并通过建立良好的信息
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公司通过 ERP 系统和内
部局域网实现内部资源信息的有效整合及共享。同时,公司重视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
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信息的沟通和反馈,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
各种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
计制度及其实施、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收购兼并等重大投资活动。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
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
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 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交易原则、关联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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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进行全方位管
理和控制。
  (2) 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
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严格管理。
  (3) 重大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为建立规范、有效、
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
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也明确
规定了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
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4) 信息披露
  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同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对外信息报
送及使用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规定
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管理,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并对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信
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募集资金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
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
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子公司管理
  为完善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加强对子公司在人事、财务、采购、生产和资金
方面的控制,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规章制度,
定期向公司提交经营计划、统计报表和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等。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对子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方向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和
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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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或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5%。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或营业收入的 3%≤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具备以下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
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
重要缺陷:1)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
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 2%以上。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1%≤直接财产损失<资
产总额的 2%。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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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查并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重大处罚;2)因公司重要决策失误
导致公司遭受损失;3)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到整改;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2)不构成重大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认定为重大缺陷
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的行业特点,且得
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良好
的保证。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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