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载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 号院北区 1 号楼 4 层会议室
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区东冉北街 9 号院北区 1 号楼 4 层会议室举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份 184,826,90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5.9628%。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
代表股份 163,926,96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4.157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92 人 , 代 表 股 份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李强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杨璟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万岩女士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许晓芳女士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杨晓锋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张天西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选举张伟斌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
项完全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并经监票
人和计票人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的
规定,候选人全部当选。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
                     穆曼怡:
 颜克兵:
                     闫凌燕: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高鸿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