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年 0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7 人,代表股份 184,826,90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28%。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63,926,96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曼怡、闫凌燕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表决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序号 结果
累积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议案 得票数
投票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注:第 1、2、3 项议案均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李强先生、杨璟、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为公司为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董事付景林先生、姚印杰先生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7 年 04 月 11 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雪峰先生为公司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强金
京先生、栗娜女士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04 月 11 日。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序号
累积
议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议案 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投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