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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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燕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
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
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第
XYZH/2024BJAB2B0316 号《审计报告》,2023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024,614.14
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537,254,388.07 元,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 179,501,813.41 元,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403,058,763.33
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8,844,922,177.21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
红利 2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96,313,982.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
使用,并及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目前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
更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面
向智能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发项目”“嵌入式 MPU 系列芯片的研发与
产业化项目”“智能视频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调整项
目的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根
本利益。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调整有利于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
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经审核,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
心业务(技术)骨干,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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