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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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预计返还各项履约保
证金、质保金、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资金支出较大,公
司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6,486,735.6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配利润为 2,650,304,662.54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公司所处行业为高速公路行业,是一个以投资大、周期长、低而稳定的回报
率为特征的行业,近年我国公路建设投资规模持续增加,高速公路网络初步形成;
目前高速公路每年新增里程处于高位但增速下降,行业发展趋于平稳。
   一方面国家宏观经济的变动导致高速公路运力需求发生相应变动,创新驱动
正加快催生新动能,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科技交通正不断取得新进展,交通需求也将伴随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的不断推进
而加速释放,公司将积极致力于规划转型,实现主营业务领域业务开拓和公司的
其他盈利点的拓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国家“十四五” 期间,高速公路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仍将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科技交通等先进
理念的带入,公司对主营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有了更新的认识,同时作为吉林省
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也为我公司参与
吉林省交通设施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管理奠定了基础,也为公司拓展产业链发展空
间、推进业务开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际,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
形成质量好、效益高有竞争力的企业模式。
  公司在不断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及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调整应对宏观经济的
新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将秉承“做优、做强、做大吉林高速促进吉林综合
交通运输先行发展”的发展战略,将继续加大高速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提高路产
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有效资本运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
用,为吉林省交通领域建设做出贡献。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2024
年,公司预计支付长平改扩建应付款项,返还各项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年内,
为提高全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性及舒适度,预算内绿化专项提升工程计划支出额
度较大;11 月,公司发行的 4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将到期,为降低财务成本,保
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一定的周转资金。
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过度依赖单一业务,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治理水平不足,与互
联网、大数据、信息化融合不充分。为了多渠道探索发展,跨行业拓展业务,公
司正在积极探索优质的投资项目和资产,增加研发投入,扩展公司利润增长点,
提高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益。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公司 2020 年-2022 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68%、8.13%、9.14%,公司资本运营平稳高效。
进而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该预计不构成业绩承诺),可以保障公司未
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偿还债务等,保障公
司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公司
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
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后 方 可 实 施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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