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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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
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
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世诺”)。本次吸
收合并完成后,苏州世诺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
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 别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和 2024 年 4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苏
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6)。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诺的吸收合并已完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
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
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行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 168 号,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215200
  (4)联系人:朱筱艳
  (5)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6)电子邮箱:zhengquan@shihua-group.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信函封面/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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