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信至
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永信至诚
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李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于
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李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李炜先生的基本情况
李炜先生,1978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数学专业
学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山西龙辉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
主管;2003年1月至2010年2月任职于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
级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赛门铁克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担任
安全顾问;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安全服务部总监、兼央企行业
战略委员会主任。
(二)股权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李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炜先生通过北京
信安 春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26,64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李炜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及其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参加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李炜先生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的情况。
李炜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
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李炜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包括竞业禁止条
款)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违约责任等事项,李炜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未发现李炜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
止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业务发展,已培养了一支高效、技术全面、经验
丰富的研发团队并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平台。同时,上市公司高度重视技术
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不断引进技术人才,丰富公司人才储备,优化人员素质结
构,提高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人、231人,占总员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6.91%、48.12%、46.57%。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蔡晶晶、陈俊、张凯、李炜、张雪峰、孙义、郑皓、黄平
本次变动后 蔡晶晶、陈俊、张凯、张雪峰、孙义、郑皓、黄平
上市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李炜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降低
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李炜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上市公司各项研发项目
正常推进。上市公司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能够支撑上市公
司未来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
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完善研发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产品核心竞
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李炜的离职未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
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