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监事会
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信息披露文件
三、《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持有的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
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相关交易将遵循市场
经济原则,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相关交易不
-2-
信息披露文件
具有排他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
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一定额度内行使竞买决策权并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
高公司决策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 全。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