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白海源、魏莉丽、王颖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
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
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
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整体经营运行
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严格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
联方回避了所有有关关联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正常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依据公司整体经营实际运行情况,对 2024
年经营目标进行了务实、合理的预算。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控管理体系
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
现。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商业地产投资建设金昌国芳购
物广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为拓展甘肃省内河西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
额,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该关联交易。
交易以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依据合理,协商充分,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
订)》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
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更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