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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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10日以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 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为本次会议
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其
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张黎明、姜欣、高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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