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352 号《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200,845,519.7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5,081,592.27 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税后净利润
时,可不再提取,2023 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 17,635,415.35 元,截至
并层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09,587,070.48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404,571,318.00 元,2023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69%。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
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