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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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2,751,03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8.1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2,301,24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1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449,79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023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0,450,79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449,791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0239%。
部分董事、监事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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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 意 161,496,1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少艾、张雨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所有提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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