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
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假酒店会议室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47,470,02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5.03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7,275,1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4,8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4,88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4,8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5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
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提案 1.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66,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3,982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2.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3.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451,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9,005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4.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470,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5.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470,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6.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说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4 年度盈利预测,不
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经营管理等多种因
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提案 7.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8.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47,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932%;反对 19,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18%;弃权 103,982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3550%。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