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
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
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3 年 9 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初期预审阶段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