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8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40.9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20,492,761 股减少至 120,384,761
股,注册资本由 120,492,761 元减少至 120,384,76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