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8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三)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范荣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五)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六)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作废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368 万股;
预留,拟作废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8 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8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或
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
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
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