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0.8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0.9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三)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范荣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五)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六)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设定的业绩
考核条件,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共计 10.80 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5 日为
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9020 元(含税),利润
分配总额为 47,893,302.82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1.36
元/股-0.39902 元/股≈40.96 元/股。
因此,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0.9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 442.368 万元(该金额未包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注)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0,000 -108,000 162,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223,021 0 120,223,021
总计 120,493,021 -108,000 120,385,021
注:本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前系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股本结果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4)。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0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或
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
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
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