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益民)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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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出席 2023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充
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促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益民,男,1961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 年至
营运部副经理、市场部副经理、客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 年 9 月至 2009
年 2 月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总
裁、董事长,及海航集团执行副总裁;2009 年 2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中国货运航
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1 月在中民航旅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
理。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航空物流分会执行副会长、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
司顾问。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密尔克卫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
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历次
会议,本人均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准时参加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按相应的规则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会议材料完整、论证充分,故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
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计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对报告
期内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进行了审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连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期间的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
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
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并解答其关于公司治理、投资者权
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主动关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媒体和
社会对公司的评价,与公司深入交流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督促公司对投资
者的问题及时回复。本人始终与公司其他董事合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
控制机制,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
他时间多次前往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的影响。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产生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
验,针对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通过电话、邮件与现场交流
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分享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使本人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相
关信息。各项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进行、以及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便利与效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确保报
告的准确、真实性。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
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
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
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
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审议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权益条件成就情况的会议。本人经审议认为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
成、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各期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和各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秉承对公司及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
以及诚心勤勉的义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长远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有效沟通,继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 益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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