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国际核字第 2400243 号
深 圳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Shenzhen Dahua International CPAs, LLP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1-6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4F
电 话:0755-88605026
www.dh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国际核字第 2400243 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怡亚通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怡亚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怡亚通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怡亚通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国际核字第 240024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怡亚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怡亚
通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怡亚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怡亚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柯敏婵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赖小舟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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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74,311,27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9 元。截至 2021 年
集资金净额 2,199,368,404.12 元。
截止 2021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32,292,899.31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4,090,107.60 元;于 2021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1,091,900,835.05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6,301,956.66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646,000,000.00 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7,196,365.47 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
息收入金额为 6,120,860.66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7 月 14 日与子公司、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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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
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子公司 1 次或 12 个
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邮
件附件中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南中路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807220000 796,896,317.75 519,379.63 活期
合 计 2,199,368,404.12 27,196,365.47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199,368,404.12 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
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
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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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
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
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
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
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本次调整“数字
化转型项目”拟增加投入募集资金 17,674.98 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及设备购置。“山东怡
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减少 17,674.98 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
需要以产业政策性融资和自有资金投入予以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拟投入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金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
业园项目
数字化转型项目 35,440.55 12,266.65 17,674.98 29,941.63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将“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
链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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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99,368,404.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7,091,256.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3,082,199.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是 1,021,549,000.00 539,597,178.68 248,834,760.38 363,659,145.38 67.39% 2024.12.31 --- --- ---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 否 552,836,100.00 387,668,599.29 93,287,676.11 213,985,323.70 55.20% 2024.12.31 --- --- ---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 否 250,685,900.00 175,789,988.60 0.00 465,269.19 0.26% 2024.12.31 --- --- ---
数字化转型项目 是 174,929,000.00 299,416,319.80 34,179,520.17 157,293,261.04 52.53% 2024.07.31 ---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000.00 796,896,317.75 0.00 796,889,900.00 100.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00,000,000.00 2,199,368,404.12 376,301,956.66 1,532,292,899.31 69.67% --- --- --- ---
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募投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用工等环节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募投项目“恰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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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无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大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换情况 月 31 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64,090,107.60 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1,463,626.89 元,公司拟申
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 65,553,734.49 元。该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置换完成。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归还 0.2 亿元、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归还 0.1 亿元、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归还 0.05 亿元、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归还 0.1 亿元、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1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 12 个月。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别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归还 0.0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归还 1.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归还 0.4
金情况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归还 0.0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归还 0.0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归还 0.0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25 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归还 0.6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归还 0.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归还 0.6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归还 0.0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归还 0.3 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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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
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
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
提下,公司拟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
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 “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
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专项报告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