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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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
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怡
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
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
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定 价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74,311,272 股, 每股面值
资金 2,224,519,865.68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151,46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2,199,368,404.12 元。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
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4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募集拟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
       山东怡亚通供应
       链产业园项目
       宜宾供应链整合
        中心项目
       怡亚通临港供应
        链基地项目
         合计      2,800,000,000.00   2,199,368,404.12   1,532,292,899.31   69.67%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
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均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
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在前期虽然
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
审批、用工等环节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整体进度放缓,
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也
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结合
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上
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 2023 年度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
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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