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亚 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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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伙人 21 人,注册会计师 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2,016.7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
家数为 0 家。
   (二)执业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柯敏婵,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8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1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小舟,202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3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2 年 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4 家。
  (三)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
要,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改聘总部设在深圳地区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及说明。
  经审计,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
开 2023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通过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
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计
划的沟通见面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范围、
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等相关事项的汇报,
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4 年 3 月,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的沟通会,就审计调整事项、
重大审计发现、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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