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
置完整、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充分有效。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