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14,072,232.70 元 , 母 公 司 2023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87,538,838.43 元。
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
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
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故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围绕
产业持续投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
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
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
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