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
A 股每股转增 0.40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
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50,161,937.63 元。公司 2023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172,744,444.13 元,按照 10%计法定盈余公积 117,274,444.41
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1,055,469,999.7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7,370,771,168.14 元。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 2,50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2.60 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4,032,252.86 元,转
增 744,665,00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608,830,015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 70,988,956.66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 视 同 现 金 分 红 。 因 此 , 2023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为 30%。
由于公司“福 22 转债”已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同
时由于公司的股份回购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
条件下决定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
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
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的状
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