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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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1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共计 15,557,200 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003,865,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2,003,865,6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
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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