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601519 证券代码: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有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业绩考
核未达标,公司拟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557,2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
司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意见。
施的公告》,公司已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完成注销。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意见。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总
额
(1)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2 人因原因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同意向前述 22 名激励对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445,500 股。
(2)2023 年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的解
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10%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若公司某一年度业绩考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公允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 10%,未达到 2023 年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111,7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557,200
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而回购的股份,
首次授予部分以 4.12 元/股的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
款利息之后和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公允价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
销;预留授予的部分以 3.78 元/股的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存款利息之后和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公允价值的孰低值进行回
购注销。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
标而回购的股份,首次授予部分以 4.12 元/股的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
票市场公允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以 3.78 元/股的
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公允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约为 6,294.36 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减数
类别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 2,019,422,800 100 -15,557,200 2,003,865,600 100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
综上,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557,200 股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
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