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54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5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智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
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
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周五)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
合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
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
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出具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及
具体详见《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3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概述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运维管理的高科技企业,致力于将人
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无人机技术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
向电力、水利、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解决方案及专业服务,通过人
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应用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实施,董事会全年召开会议9次。
董事会全体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科学谨慎的态度审议了各项议题,对公司
各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
展。
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
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第二 2023 年 1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5日
第三届董事第二 2023 年 1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十四次会议 14 日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2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4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26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6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二十七次会议 26 日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7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一次会议 14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8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二次会议 28 日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四次会议 月 28 日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召集了股东大会 3 次,保证了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同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保证了公司的规范、高效运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年度内召开了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依据各自工
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
事会决策参考,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完成了多项工作的执行、监督、检查。圆
满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
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
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
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链接资本市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在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指引下,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
构保持良好的链接和互动,及时、准确、合规批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
让资本市场更准确、及时的了解公司,展示公司的经营成果,传递公司价值,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督促管理层完成2024年经营目标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建立更加清晰的发展目标和规
划,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战略目标和各项管理机制,组织好整个企业
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业务,推进公司持续快速
协调发展,真正发挥管理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创
造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提升治理水平,规范内部管理
董事会将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
精神,通过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制
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
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防控化解,保证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好董事会日
常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
性。同时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准确的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行业定位及技术优势,
让投资者能更多的接触和了解公司,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互信的关系,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公司人才结构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方面,
通过外部吸引和内部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推动管理与专业技术晋升
双通道建设,完善人才选拔过程,通过建立内部培训体系,加强员工专业化培训,
将员工的学习、工作与晋升挂钩等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热于学习、勇于创新的
企业氛围,打造适用于公司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结合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二: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博学:195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电机专业。1982 年 3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
师;2018 年 3 退休;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
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
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次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议
谭博学 9 9 9 0 0 否 3 3
(1)战略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2 年度
第三届董事会战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次会议 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议案》
(2)提名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提
第一次会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提
第二次会议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具了书面意见: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
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
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
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
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
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
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
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志坤先生、王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刘俊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
名胡学海先生为财务总监。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
进内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
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合
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我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均参加了各委员
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最后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
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
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
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
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
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博学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海龙: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法律专业。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
师;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
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
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
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次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议
肖海龙 9 9 9 0 0 否 3 3
(1)审计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内
第三届董事会审
日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二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第三届董事会审
第二次会议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第三届董事会审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三季
第三次会议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第三届董事会审
第四次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薪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薪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
议
酬计划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具了书面意见: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
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
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
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
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
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
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
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志坤先生、王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刘俊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
名胡学海先生为财务总监。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
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
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合
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委员,均参加了各委员会会议,
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最后均投
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
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
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
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
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
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海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芮鹏: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柜
员;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董事总经理、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
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
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次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议
芮鹏 9 9 9 0 0 否 3 3
(1)审计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内
第三届董事会审
日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二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第三届董事会审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三季
第三次会议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第三届董事会审
第四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具了书面意见: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
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
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
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
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
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
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
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志坤先生、王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刘俊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
名胡学海先生为财务总监。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
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
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合
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我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委员,均参加了各委员会会议,并
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最后均投了
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
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
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
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
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
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芮鹏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的
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春密(离任):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国际工商管理专业。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外语教学主任;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乐购英国中部
公司商品部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沃尔玛英国中部公司总经理助
理;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北京斯兰园经贸有限公司经理;2010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
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
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次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议
王春密 5 5 5 0 0 否 3 3
(离任)
(1)提名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提
第一次会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提
第二次会议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薪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薪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
议
酬计划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
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在本人任
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
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
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
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
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
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
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
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
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
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
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
范运作,董事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
节均做到了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2023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
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我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委员,均参加了各
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
策,最后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案事项提出异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
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
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
发展。
职务,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 2023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密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033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额 4,457.32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76.43%;总资产达 140,797.38 万元,较上年度增
长 1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53.35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4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6,903.15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4.78%。
具体详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三: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流动资产合计 112,476.12 104,108.29 8.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21.26 17,656.89 60.4
资产总计 140,797.38 121,765.18 15.63
流动负债合计 51,746.53 36,593.59 41.41
负债合计 53,755.09 38,641.45 39.11
股东权益合计 87,042.28 83,123.73 4.71
利润表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营业收入 79,812.83 67,123.33 18.90
营业成本 51,966.40 45,669.75 13.79
营业利润 4,490.89 2,633.72 70.51
利润总额 4,457.32 2,526.38 76.43
净利润 4,090.15 2,771.64 47.57
归属于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四:《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四: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环境的基础上,以坚持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综合考虑经营风险和应对措施,
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基础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法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和其他相
关规定。
(二)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法和增量算法。依据目前签订的订单、
合同及对市场预测编制销售预算,依据实际生产能力及均衡生产原则编制生产预
算;依据2023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及2024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及薪酬体系编制职工薪酬预算;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
制固定资产预算。
二、2024年公司财务预算情况
(一)销售预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实现金额 2024 年预算金额 增减幅度(%)
电力 73,009.44 82,650.00 13.20
轨道交通 1,590.44 6,900.00 333.84
水利 4,916.52 7,800.00 58.65
合 计 79,516.40 97,350.00 22.43
(二)利润预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实现金额 2024年预算金额
一、营业收入 79,812.83 97,350.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79,516.40 97,350.00
其他业务收入 296.43
二、营业总成本 78,251.20 92,575.0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51,662.82 62,840.00
其他业务成本 303.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811.27 955.00
销售费用 9,726.30 11,550.00
管理费用 5,802.25 6,730.00
研发费用 10,078.75 10,490.00
财务费用 -133.77 10.00
投资收益 519.03 580.00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1,271.52 -1,740.00
其他收益 3,641.59 4,170.00
资产处置收益 6.21
三、营业利润 4,488.15 7,785.00
四、利润总额 4,454.58 7,835.00
减:所得税费用 364.39 780.00
五、净利润 4,090.19 7,055.0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533,528.9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62,493,983.70 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53,512,547 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435,000
股后的股本 152,077,547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415,509.4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3.23%。
上述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 1,435,000 股后的股本 152,077,547 股为基数计算。如在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
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 6 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
及市场平均水平确定其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未在公
司及控股、参股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岗位或为公司治理作出
的贡献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量和行业审计费用综合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
联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
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
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 12 个月,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
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 条第五项
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
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
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人民币 459.7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6.03%。公司
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7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运行
情况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进行汇报。
具体详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五《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五: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9 次会议,分别是: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3 年度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
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
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
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
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
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
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
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2024 年度公司
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
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