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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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大智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02,421,517.25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
民币-2,034,915,318.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中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规定:
            “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
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优先考虑进行现金分红,但存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负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由于 2016 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导致 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和 2023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均为负数。因此,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无法进行股利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
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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