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 独 立 董事 独立性 自查 情况 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盛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 子学、
吕西林、郭重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子学、吕西林、郭重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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