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主持人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 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 董事会秘书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 董事会秘书介绍审议的议案情况;
五、 董事会秘书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七、 推举参加计票和监票的股东代表;
八、 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九、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 网络投票结束后,宣读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会议结束。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股东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按会
议议程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当与
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三、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四、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股东以其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
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
项, 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五、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钮法清先生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与会人员: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该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七、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名称:钮法清、徐荣飞;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会议还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莉)(辛小标)
。
议案 3、8、9、10 以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
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八、 公司聘请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议案 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董事会运作基本情况
一、 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依法运作,勤勉尽责,未出现违法、违
规现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
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均符合任职资格,任免按《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全体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
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所
有监事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钮法清、王立新、姚莉、张莉、辛小标 5 人组成,其
中张莉、辛小标为独立董事,钮法清为董事长。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
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
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莉、辛小标、姚莉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由辛小标、钮法清、张莉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莉、王立新、
辛小标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钮法清、姚莉、辛小标组成。
三、 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薪酬、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对外投资等重
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召集并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提名委员
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为公司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指导意见。
(三)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行内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公司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0,000,000.00 元。
。
(十)2023 年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配套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3 年共
披露 4 项定期报告,23 项临时公告。
第二部分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592.96 万元,同比下降 2.57%,实现营业利
润 7,092.37 万元,同比增长 10.39%,实现净利润 5,566.17 万元,同比增长 2.6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77.96 万元,同比增长 0.73%。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1,951.33 万元,同比下降 4.85%,净资产
同比增长 4.43%。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8.08 万元,同比增长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09 万元,同比下降 333.20%。
第三部分 公司发展展望
一、新年度的经营目标
年度经营目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体经营管理措施如下:
(1)紧跟国家双碳战略,狠抓机遇,重点围绕电力电子行业以及新能源等增
量市场,开拓国内新能源市场新客户、新产品渠道,提高国内市场业务规模。
(2)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体系,降本增效;提高库存管理效率,优化库存水
平,减少库存成本,提高响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3)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尤其是优化锂电池 PACK 业务的产品
规划,梳理市场定位,提升锂电池 PACK 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4)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多的新产品的,特别是高附加值的产品,以提高
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5)增强市场营销力度,通过多渠道营销策略,如数字营销、参加行业展会
等,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6)提升客户服务质量,贴近客户,快速响应和技术支持,增加客户满意度
和忠诚度。
(7)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规划和分析,改善资金管理,确保良好的
现金流状态。
(8)重视员工培训和发展,实施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和工作效率,
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9)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继续以“专注,专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推动企业发展,利用在换热
器行业的技术和客户资源积累,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研发体系,开发更
多新的产品和应用场景,成为全球领先的热管理系统?案提供商。
(1)技术创新与研发: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随着节
能环保意识的提高和能源资源的有限性,高效换热技术和绿色环保材料的研发成为
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型高效、环保的换热器产品的
研发和应用,以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产品的需求。
(2)市场开发与拓展:换热器作为化工、石油、电力、制药、食品等领域的
必备设备,市场需求稳定。随着新兴行业的发展,如新能源、环保、航空航天等行
业的发展,也为换热器行业提供了新的市场机会。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拓展
新的应用领域,开发适合新兴行业需求的换热器产品。
(3)产业链整合与优化:加强产业链整合与优化,提高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和
整体竞争力。从原材料供应、产品制造到售后服务,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链条,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4)国际化战略:面对全球化的竞争压力和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公司规划
在未来三年完成在北美、欧洲生产基地的布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5)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和创新能力。通过定期培训、引进优秀人才等方式,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团
队,为企业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事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
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
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依法合规行使监事会权利,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督
公司总体运行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进行监督。
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
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了《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议案》。
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
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保证了监事
会及监事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位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
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等,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
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审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
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分红回报情况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30,000,000.00 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适
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议
案,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 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 02013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
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盛股
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 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54,393.19 57,682.29 -3,289.10 -5.70%
非流动资产 27,558.14 28,443.97 -885.83 -3.11%
资产总额 81,951.33 86,126.26 -4,174.93 -4.85%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81,951.33 万元,比期初减少 4,174.93 万元,变动幅度
-4.85%。其中:流动资产 54,393.19 万元,比期初减少 3,289.10 万元,变动幅度为
-5.7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和存货减少所致;非流动资产 27,558.14 万元,
比期初减少 885.83 万元,变动幅度为-3.11%,主要系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二) 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流动负债 23,851.56 30,709.50 -6,857.94 -22.33%
非流动负债 492.92 507.20 -14.28 -2.82%
负债总额 24,344.48 31,216.70 -6,872.22 -22.01%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 24,344.48 万元,比期初减少 6,872.22 万元,变动幅度
-22.01%。其中:流动负债 23,851.56 万元,比期初减少 6,857.94 万元,变动幅度
为-22.33%,主要系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减少所致;非流动负债 492.92 万元,比期
初减少 14.28 万元,变动幅度为-2.82%,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三) 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实收资本 10,000.00 10,00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22,234.28 22,234.28 0.00 0.00%
盈余公积 2,682.55 2,682.55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3.79 -1.05 -2.74 -260.95%
未分配利润 21,062.22 18,684.26 2,377.96 12.73%
少数股东权益 1,631.59 1,309.52 322.07 24.59%
所有者权益总
额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总额 57,606.85 万元,比期初增加 2,697.29 万元,变动幅
度 4.91%,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四) 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69,592.96 71,427.01 -1,834.05 -2.57%
营业总成本 61,537.55 64,310.59 -2,773.04 -4.31%
营业利润 7,092.37 6,424.61 667.76 10.39%
净利润 5,566.17 5,423.55 142.62 2.63%
归 属于 母公 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 69,592.96 万元,较上年减少 1,834.05 万元,变动幅
度-2.57%;营业总成本 61,537.55 万元,较上年减少 2,773.04 万元,变动幅度
-4.31%;营业利润 7,092.37 万元,较上年增加 667.76 万元,变动幅度 10.39%;
净利润 5,566.1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42.62 万元,变动幅度 2.63%;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5,377.96 万元,较上年增加 38.80 万元,变动幅度 0.73%。报告
期营业总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营业总成本减少主要是本期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五) 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90.81 -1,592.10 -598.71 -37.61%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03.09 773.18 -2,576.27 -333.20%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1,168.08 万元,比上年增加 9,574.25 万元,变
动幅度为 600.71%,主要系本期收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90.81
万元,比上年减少 598.71 万元,变动幅度为-37.61%,主要系本期资产购置增加所
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03.09 万元,比上年减少 2,576.27 万元,变动幅度
为-333.20%,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六) 主要财务指标
(七) 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流动比率 2.28 1.88
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 1.61 1.25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46.82% 5.19%
资产负债率 29.71% 36.25%
应收款项周转率 2.90 3.12
存货周转率 4.31 4.70
营运能力
营业周期 207.00 191.00
总资产周转率 0.83 0.88
销售毛利率 24.88% 19.43%
销售净利率 8.00% 7.59%
盈利能力
资产净利率 6.62% 6.65%
净资产收益率 9.91% 10.23%
销售增长率 -2.57% 27.70%
净收益增长率 2.63% 268.88%
发展能力
净资产增长率 4.91% 4.13%
总资产增长率 -4.85% 12.05%
报告期,公司实现收入约 7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销售毛利率同比上升,产
品盈利能力有所增长。因销售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稍有下降,公司
需要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进一步增强营运能力;公司的偿债能力良好,发
展能力稳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5: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预算前提
运作项目。
二、预算范围
公司预算范围: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锡宏盛换热系统有限公司、无锡市冠
云换热器有限公司、无锡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预算情况说明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预算情况如下:
母公司预计营业收入5,000.00万元,净利润400.00万元;宏盛换热系统预计营
业收入55,000.00万元,净利润4,500.00万元;冠云预计营业收入15,000.00万元,
净利润1,500.00万元;宏盛新能源预计营业收入5,000.00万元,净利润100.00万元。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00.00万元。
本预算系依据现有的信息和经营目标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预计,不视为对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长、总经理钮法清 61.87 万元;董事、副总经理王立新 73.67 万元;董事
姚莉 14.93 万元。
独立董事张莉 6 万元;独立董事辛小标 6 万元;
董事领取薪酬的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及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监事徐荣飞 72.02 万元;监事刘健 60.11 万元,监事潘浩 64.42 万元。
领取薪酬的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 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9: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0: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
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