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梅)

证券之星 2024-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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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一、基本情况
  张梅,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学
教授,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教授;2013
年起至今任福州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建农林大学经
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审计专业带头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出席会议
参加董事   席会议    参加董事会    席次数       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均认真审阅,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
工作,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
                                                  ;
                           ;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确认审计范围和审计人员,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
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就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且根据职业判断
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与治理层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3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关注公司
在媒体和网络上的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
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独立意见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
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意见
                      认可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
公司、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
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除此之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公司履行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内
部控制相关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及时、准确和完整。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提供的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他
相关材料,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格。
  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公司提交的薪酬管理办法
进行了审查,公司修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交流,通过电
话、邮件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总体评价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达成高效沟通,报
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平稳发展。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929729930@qq.com
                            独立董事(签名):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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