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 2024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
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潘伟潮先生主持,公
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稳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经营管理团队,充分调动团队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有效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
中长期战略规划实施落地。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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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
向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内的 44 名人员授予股票期权合
计 200.0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其中,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
共计 3.00 万份,核心技术/核心业务人员授予股票期权 197.00 万份,无预留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
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乐心医疗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实施过程形成良好约束、管理机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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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加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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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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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稳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经营管理团队,充分调动团队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合计不超过 17 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 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潘志刚先生、钟玲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
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
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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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潘志刚先生、钟玲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
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作出相应调整;
部事宜;
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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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
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潘志刚先生、钟玲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
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鉴于公司工作计划安排,公司拟根据工作进度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等,具体以公司发出的股东大
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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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