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拾股派发现金红利 4.7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79 元(含税),以公司报告期末
总股本 1,130,848,69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41,676,524.43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
情况,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