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分配比例: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393 元
(含税)
,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822,382.52元。经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9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
总 股 本 2,675,155,088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的净利润的3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
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