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5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明装备”)
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
为 574,580,035.6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7,458,003.57 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
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 796,920,664.75 元。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 896,225,43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92,923,987.0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
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本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同时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目前及未来财务状况及资金需
求,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
流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