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 关于商络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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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3167      债券简称:商络转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制赎回,特提醒“商络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商络转
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商络转
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
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商络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
转股的风险。
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
资风险。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商络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期间,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商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91 元/股)的 130%(含 130%),已触发《南京商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
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商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现将“商络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 号)核准,南京
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
币 39,65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债券简称为“商络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7”。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39,6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商络转债”,债券代码“12316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11 月 23 日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股价格由 6.93 元/股调整为 6.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可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期间,已满足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商络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6.91 元/股)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商络转债”赎回价
格为 100.26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16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60%×160/365=0.26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6=100.26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商
络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商络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商络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年 5 月 7 日为赎回款到达“商络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商络转债”赎回款
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商络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玉盘西街 4 号绿地之窗 C3-9 层
  咨询联系人:杨伟婷
  联系电话:86-25-83677688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商络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商络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商
络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络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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