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网 络 投票 系 统: 中 国证 券登 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网络 投 票系 统
(https://vote.chinaclear.cn)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主持人:董事长崔巍先生
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
六、宣读各议案并审议表决
序号 议 案 名 称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
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
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
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议案一
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申请授信并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章制度,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
电”“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智汇”)向中
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申请 1 亿美元授信额
度,另一控股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通信”)在该授信
额度内向中国信保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华海智汇为华海通信提供总额 1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前述保函业务项下的责任提供总
额 1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公司持股比
担保人 被担保公司名称 预计担保金额
号 例
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 亨通光电、华海
公司 智汇承担担保
责任合计 1 亿美
元
上述担保的担保主体(担保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本次 担保额度占上市
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最近一期 新增 公司最近一期净 担保预计有效 是否关 是否有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无特别说明,单
资产负债 担保 资产比例 期 联担保 担保
例 位为人民币万元)
率 额度 (注1)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68.59% 91.04% 60,532.58 否 否
亨通光电
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 68.59% 73.03% 0.00 否 否
二、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2.82% 2024-2026年度
元
华海智汇 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0% 91.04% 10,244.31 否 是
注 1: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按照美元汇率 1:7 计算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自为
注册资本:23,888.719973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62 号泰达 MSD-B2 区 5-6 层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97,072.20 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元,净资产为 94,549.43 万元,负债率为 76.19%;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04,112.66
万元,净利润为 13,618.17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359,332.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资产为 96,918.30 万元,负债率为 73.03%;2023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为
法定代表人:谭会良
注册资本:10,084.8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信息园新智中心 1 号楼 8 门 6
层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33,112.18 万元,负债总额为
净资产为 5,179.32 万元,负债率为 96.11%;2022 年营业收入为 82,344.08 万元,
净利润为 2,049.18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186,458.30 万元,负债总额为
净资产为 16,709.45 万元,负债率为 91.04%;2023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为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 2024-2026 年度。上述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
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
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
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27,634.91 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为 1,118,935.03 万元(未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
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68%,无逾期担
保。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