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新
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0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79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22,651.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203.5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11-15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18,203.55 18,203.55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为
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
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
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
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流动性好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
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 陈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